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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市教体局 2018年秋期城区“四化”平台招生 公 告

    信息发布者:s13723019088
    2018-08-26 16:23:31   转载
    邓州市教体局 2018年秋期城区“四化”平台招生 公 告


    邓州信息平台 3天前


    公 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邓政办〔2018〕65号),现就2018年秋期我市城区“四化”平台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班额及划片范围

    根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邓政办〔2018〕65号)执行。该文件已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engzhou.gov.cn/)公示。

    二、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共包括七类人员,其中一至六类为第一批录取,第七类为第二批录取。第二批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进行,根据对应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采取随机摇号派位的办法安排入学;未摇到号者由教体局调剂至城区其他相对较近学校就读;若城区学位已满,由户籍所在乡镇接收入学就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有学可上。

    第一类:有下列证件之一(①房产证;②不动产证;③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④居住证)。上述居民持其中之一证件及户口簿到社区报名。注:城区原住居民(即老住户),沿袭使用老宅基房产,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持户口簿报名。

    第二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①户口簿;②缴纳一年以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凭据;③房管部门2018年3月1日前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三类:经商人员子女:①户口簿;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③房管部门2018年3月1日前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四类:涉及城区的拆迁户子女:①户口簿;②拆迁合格证或房屋征收协议;③房管部门2018年3月1日前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提供借住地相关证明。

    第五类:建校占地组子女(仅包括花洲实验小学、思源实验学校、北京路学校占地组):户口簿。

    第六类:经济适用房及公租房子女:户口簿;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或公租房出租合同。

    第七类:其他在城区居住类子女:持户口簿在居住地社区平台报名登记,并注明入学理由。

    注:1.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任何空挂、单迁无效。2.报名对象为一年级和七年级适龄少年儿童。其中一年级新生必须为截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入学儿童,以户口簿登记为准。3.初中七年级新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初中入学告知书》。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信息审核(7月23日-8月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持相关证件到所在社区“四化”服务站报名。各社区服务站采集信息后,直接上传至“四化”平台,由平台根据各类条件分发至对应职能部门审核。各职能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信息反馈到教体局各学校进行集中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反馈至社区“四化”平台。

    (二)录取(8月16日-25日):各中小学校对各职能部门已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再确认,若全部信息通过予以录取。录取只依据报名条件,不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结束统一在网上、社区、学校发布录取公告。

    对于第七类人员进行汇总分析,逐一甄别研究、安排调剂。

     

    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咨询处:

    花洲办事处咨询地点:城区三小校区办公楼二楼,电话:60112319

    古城办事处咨询地点:城区四小南校区办公楼三楼,电话:83979827

    湍河办事处咨询地点:湍河中心校,电话:66067266

    教体局咨询电话:6216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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